金办字〔2006〕12号
各乡镇(街)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全区招商引资力量,切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区直单位组建6支招商小组,22个乡镇街各组建一支招商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招商第一小组:
责任领导:王敦友(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胡守炳(区委副书记)
彭以学(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牵头单位:区委办
组 长:彭以学(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办(区委政研室、区委保密局)、区委统战部、区委党史办、区台办、区建设局(区拆迁办、区市容局)、区地税局、区发改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
招商第二小组:
责任领导:薛建宏(区委副书记、区长)
胡恩泽(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组 长:杜继坤(区政府办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扶贫办、区法制办、区外事办、区驻京办事处、区宗教局、区方志办、区环保局、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招商局、区旅游局、区统计局。
招商第三小组:
责任领导:姜长恩(区委副书记)
张秀萍(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振富(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组 长:张秀萍(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党校、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委老干局、区文联、区科技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广电局、区档案局、区体育局、区信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招商第四小组:
责任领导:彭良国(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张 琴(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人大办
组 长:宣红兵(区人大办主任)
成员单位:区人大办、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物价局、区供销社、区商贸流通协会、区物资流通协会、区国土资源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局)、区国税局。
招商第五小组:
责任领导:张友华(区政协主席)
卢 俊(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刘玉军(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政协办
组 长:张纯寿(区政协秘书长、政协办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区经委、区民政局、区工业协会、区轻工协会、区纺织协会、区安监局、区工商联、区工商局。
招商第六小组:
责任领导:李能峰(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纪劲松(区委副书记)
张 敏(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纪委
组 长:陈春银(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农委、区残联、区水产局、区畜牧局、区能源办、区蔬菜办、区蚕业办、区农机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质监分局。
各乡镇街自行组建1支招商小组,明确一名负责人,于3月15日前将招商小组人员名单报区招商局备案。
二、人员安排
每小组抽调专人招商人员3-5人,3月份由区发改委和区招商局组织进行培训。
三、经费渠道
区直各招商小组由区财政安排拨付2万元招商启动经费,经费不足部分由各成员单位自筹,年终按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行以奖代补。各乡镇街招商小组经费由所在乡镇街解决。
四、目标任务
区直各招商小组招商任务为各成员单位招商任务合计数,同时,每组每年要至少引进投资100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以上的加工制造业项目各一个。各单位争取的政策性无偿资金,不列入招商任务考评,区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单独考核。
五、工作职责
1、牵头单位要在3月份从各组成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常年招商队伍,制定本小组内部管理办法和引资实绩分配办法等,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招商引资责任组备案,并负责对成员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日常管理。
2、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小组内各单位的招商活动及招商工作经费筹措,每月要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协调会,并将本招商组工作情况、重大招商活动情况和引资实绩在每月底书面向区招商引资责任组报告。
3、在招商引资项目签订合同前,牵头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论证;认真做好项目对接和项目签约工作,并负责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对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牵头单位年终要及时向区招商引资责任组提出各成员单位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初步建议,并向区招商引资责任组推荐1-2名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报请区委、区政府考核表彰。对实绩突出的招商小组成员,符合条件的,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优先使用。
六、工作要求
1、对各招商小组和单位实行双向单独考核。具体考核目标和内容另行通知。
2、参加招商组的成员单位必须服从牵头单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工作安排和协调调度。
3、凡不愿参加捆绑招商的单位必须在4月底前向区招商引资责任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单独招商引资。单独招商单位不得与其他招商小组或独立招商单位进行捆绑招商。独立招商单位的引资任务不计入招商小组考核任务。
4、对续建项目或已落实的待建项目,引资单位要继续做好牵头服务工作,服务单位在区委、区政府未重新调整前,要继续负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以上项目新增加的引资实绩仍属原引资单位所有,可计入所在招商小组考核任务。
七、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认真抓好招商小组的组建、管理和参加招商小组的工作,切实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