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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桥镇2010年第二季度计生工作意见 |
| 【字体:大 中 小】【2010-4-8】 【作者/来源 党政办】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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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为顺利迎接区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督查考评,确保我镇计生主指标稳步提高,促使全年计生工作打好翻身仗,经研究决定,特制定2010年第二季度计生工作意见。 一、时间安排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做好第二周期孕(环)检工作 1、切实开展第一周期孕(环)检扫尾,第一周期孕(环)检工作截止4月7日未见面参检对象,必须在4月30日前全部见面参检。 2、切实开展重点人群第二周期孕(环)检到位,无孩户、有疑点的独男户要求不定期参加孕(环)检,不受时间限制,独女户,已办空腹证、已取出宫内节育器对象每两个月见面参检到位,时间安排为每年的1、3、5、7、9、11月份,侧重于尿检与生殖健康,体征检查相结合,目的是要求在12周以内发现并上报孕情,通过体征检查打击“两非”行为。 (二)全面做好迎接区第一季度督查考评工作 1、全面清理已婚育龄妇女底数,杜绝孕(环)检对象漏档。 2、务必确保40周岁以下应检对象2009年10月1日以来参检两次。各村(居)孕(环)检到位率确保100%,其中包括返乡参检、省外孕(环)检证明和省内平台交验三种情况。 3、认真填写2009年、2010两年度的孕(环)检登记簿,杜绝孕(环)检虚报,认真整理收集省外寄回的孕(环)检证明、省内平台交验证明等。 (三)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1、依据计生合同规定,对违反计生管理,未及时参加孕(环)检、未按时落实节育手术对象的征收计生合同违约金。 2、对2010年1月以来政策外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征收足额。 3、认真摸排“两非”线索,依法打击“两非”行为,政策内怀孕孕情消失对象必须通过六安市妇幼保健所进行鉴定,否则均属“两非”打击对象,对大于12周以上孕情消失对象,要通过体征检查等形式进行摸排和打击,2009年元月以来,村(居)无纯两女出生的均要摸排一例“两非”案源。 (四)全面做好计生常规工作 1、抓平时确保“三及时”、“三到位”工作不放松。即早孕发现及时,出生上报及时,手术落实及时,独男超生控制到位,独女选择遏制到位,处罚依法打击到位。 2、抓当前确保“三漏一流向”工作不放松。即孕情不漏登,出生不漏报,新婚不漏管,流出孕(环)检对象、重点人群流出方向要明。 3、抓四项手术到位不放松。要求出生和补救对象平生必须三个月内、剖腹产生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长效节育措施。 4、抓计生业务,确保质量指标不放松。村(居)必须做好村级台帐,信息报告单、孕(环)检登记簿、手术凭单及村为主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务必做好人口学校、计生服务室、尿检室、生殖健康检查室的规范达标,务必做好孕情跟踪,产后术后随访等为民、便民服务工作。 三、奖惩措施 1、主动提供“两非”案源并配合查处成功的奖案源提供当事人500—1000元。 2、截止4月30日第一周期孕(环)检下欠人员仍未见面参检的扣包组干部奖励报酬每例200元。 3、迎接区第一季度督查考评出生孕情虚报的村(居)计生专干免职、出现孕检对象漏档的村(居)包组干部处理按镇3月25日通知精神执行,2009年10月1日以来村(居)两次参检到位率不足95%的村(居)书记免职。 4、2009年元月以来,村(居)无纯两女出生且未提供两非线索的村书记、计生专干给予党政纪处分。
金安区施桥镇人民政府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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